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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从而降低南京物流公司成本

时间:2020-06-06

    一是保证物流用地需求。对确定的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设施等严重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目标方面给予重点保证。支撑使用铁路划拨用地等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辅导当地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团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


  二是完善物流用地考核。辅导当地政府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目标。在契合规划、不改动用途的前提下,对进步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使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南京物流公司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是拓展融资途径。加大预算内投资、当地政府专项债券对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严重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南京物流公司融资支持,鼓舞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依托中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融资归纳信用服务渠道作用,推行“信易贷”形式。执行授信尽职免责和差异化考核激励政策,明确尽职确定标准和免责条件。鼓舞社会资本建立南京物流公司产业开展基金。


  四是完善风险补偿分管机制。鼓舞保险公司为南京物流公司获取信贷融资提供保证保险增信支撑,加大政策性担保对南京物流公司的信贷担保支撑力度。发挥商业保险优势,支撑保险公司开发南京物流公司归纳保险产品和物流新兴业态从业人员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