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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库安全隐患有哪些?

时间:2020-05-05

1、未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

2、未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3、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储场所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

4、室内仓储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5、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储场所设置办公室。

6、库房内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

7、每个堆垛面积大于150平米。

8、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库房主通道宽度小于2米。

9、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小于0.3米。

10、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小于1米。

11、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小于0.5米。

12、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小于0.5米。

13、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小于0.3米。

14、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库房内货架未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15、货架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喷头以及排烟口。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未分间、分库储存。

17、甲、乙类物品未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8、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不牢固密封。

19、甲、乙类物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20、甲、乙类桶装液体露天存放。

21、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小于0.5米。

22、储存物品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小于1米。

23、丙类固体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24、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小于0.5米的防火间距。

25、架空线路下方堆放物品。

26、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储场所的每个库房未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

27、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未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28、随意拉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29、室内储存场所内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0、发现漏电、老化、绝缘不良、接头松动、电线互相缠绕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时,未立即停止使用,并未能及时修理和更换。

31、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储场所未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32、室内储存场所内安放和使用火炉、火盆和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33、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储场所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未设置明显标志,堆放物品和放置障碍物影响疏散。

34、仓储场所圈占、埋压、挪用和关闭消防设施。

35、仓储场所内消防设施没有正常的操作和检修空间。

36、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储场所设置的消火栓无明显标志。

37、室内消火栓箱上锁且箱内设备不齐全完好。

38、南京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仓储场所内使用明火,且无禁止标志。